名嘴方宏进原告变原告 追讨包括广告费在内382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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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嘴方宏进原告变原告 追讨包括广告费在内382万
2009年11月24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个月,一系列内容涉及经济纠纷、合同诈骗的报道把前央视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推上了风口浪尖。昨日,据方宏进律师莫少平透露,方宏进将起诉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追讨包括252万广告费在内的共计382万元钱款。

  莫少平透露,方宏进将起诉华龙公司,要求华龙公司支付广告费252万元。据悉,虽然双方约定的《候机大厅》未能播出,但是方宏进的澳卫公司于2007年5月在央视二套《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中,为华龙公司两款今麦郎产品播出共计50分钟广告,按央视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52万元人民币。莫律师表示,这证明了方宏进的确对华龙公司进行了补偿,如果对方不认可,方宏进有权要求华龙公司支付这笔广告费。

  此外,河北隆尧警方代华龙公司追收的包括100万元欠款、20万元利息和10万元保证金在内的共计130万元,也将被要求退还给方宏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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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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