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丽娜)影星关之琳告雅鹿侵犯肖像权一案原定昨天开庭。原告律师迟迟未到庭,法官电话联系后才得知原被告已达成和解,关之琳提出撤诉。昨天,当关之琳律师来到法院撤诉时,法官对其提出批评,并表示此举浪费司法资源。
今年1月,关之琳起诉称,去年10月,她在北京好友世界商场看到,“雅鹿蓝冰”系列羽绒服在标签和外包装袋上都在使用她的肖像,在其官方网站上宣称她是形象代言人。关之琳称,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制造商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她的肖像,造成她的社会信誉度和社会评价都明显降低。她起诉要求,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她肖像使用费200万、江苏威玛制衣有限公司和北京好友世界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上午9点30分,是法院原定的开庭时间。 10分钟后,承办法官仍未看到关之琳一方有人到庭。因关之琳已将此案委托律师,法官拨通关之琳代理律师的电话。该律师告知法官,双方已于前天晚上私下达成和解,关之琳将申请撤诉。据悉,法官开庭前一天与关之琳律师联系时,其仍未透露撤诉,并表示会准时到庭。
昨天上午11点,关之琳的律师到庭找到法官申请撤诉。法官对律师说,作为律师,她应该严肃对待法院的程序,即便和解也应该提前通知,“你这样太不严肃了,我向你提出批评”。
昨天,关之琳律师对记者的采访沉默不语,其和雅鹿集团均不愿意透露双方的和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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