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门”是章子怡继“泼墨门”事件后的又一个坎儿,其影响和波及面远甚于前者。所有非议的焦点集中在一个问题上:“2008年戛纳电影节期间,章子怡募捐所得的近50万善款去哪里了?”对于这个问题,章子怡用一份长达10页的律师事务所做出的《有关章子怡基金会的备忘录》来解答。其中就基金会筹集的40万美金的善款来源和明细进行了证明。
该律师事务所的声明中显示:章子怡在2008年5月21日戛纳筹款活动上筹得的现金捐款总计1392.36美元,其他大部分款项是以承诺形式作出的,其中三项承诺的15050美元已经征得,并通过电汇或者现金或者支票的方式存入基金会的银行账户中。还有五个捐款人的款项尚未征得。也就是说,此前章子怡宣布在戛纳征得将近50万美金(具体共征得465050美元)的承诺中,只有15050美元已经征得,还有450000美元还有待征得。在这份备忘录中,律师所也确认了章子怡基金会银行账户的资金,实际上只有41107美元。
同时,章子怡通过律师事务所确认,她将会继续用她自己的钱款来补充基金会最终征得的款项(目前是41107.86美元)和基金会已经承诺捐助的款项的差额,并在“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培训中心和未成年流浪儿童保护中心”项目破土动工三周内,交给德阳流浪儿童保护中心。该律师函也公布了章子怡基金会目前的银行账户存款和资金状况。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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