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郝蕾和江苏卫视因为电视剧《永不瞑目》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在北京朝阳区就法院再次开庭,对于郝蕾方的谢律师透露江苏卫视提出庭外和解的问题,昨天,江苏卫视对记者态度非常坚决地表示,此事完全不属实,绝对不接受本诉(郝蕾起诉江苏卫视)调解。
导演马功伟:
郝蕾工作确实不认真
对于郝蕾拍戏时的工作态度,郝蕾经济人徐小姐表示:“郝蕾拍戏经常都是一条过,导演没说不满意。”
不过,昨天导演马功伟却明确表示:“通过并不是因为我满意,每天都有大量的拍摄计划,而影视剧的制作周期是非常紧密的,稍有延期就会对剧组造成损失,我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戏不好而反复重拍,而影响整个剧组的进度,而且她在片场确实不在状态,在完成角色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主要表现在:工作态度不认真,创作状态上不到位,又不按时到拍摄现场,不认真去理解角色的情况,不愿意配合对手演员对词,致使对手演员很有意见。”
对于换角郝蕾方面也表示感到非常突然,之前并没有接受过剧组所谓的调解,不过制片主任黄锡龙表示,在郝蕾出现工作不认真的情况后,是他专门代表剧组致电郝蕾的经纪人徐艺恒,请她督促郝蕾专心认真拍戏。
江苏卫视:
不接受“本诉调解”
此次审理的最大争议在于,郝蕾方两次出庭的证人证词有明显出入。针尖对麦芒,庭辩十分激烈。至于是否会调解,郝蕾方谢律师曾说:“庭审的时候法官也进行了调解,对方希望庭外和解,但是我们肯定不同意的。他们还提出一个基本调解方案,就是说谁都不要钱了,但是郝蕾坚决不接受。”
对此,昨日记者联系到江苏卫视代理律师王彬彬,他表示完全不属实:“我要强调三点:首先在民事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在所有审理中,法官都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我们的回答是,针对本诉(郝蕾起诉江苏卫视)不接受调解,郝蕾已经给剧组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江苏卫视不会再赔一分钱,这些话都是法庭记录在案的,不知道为何对方会这么说。至于反诉(江苏卫视起诉郝蕾)是否可以进行调解的,要看本案进一步审理的情况再定。”
昨天,江苏卫视自制剧工作室郑女士也表示:“经过二次庭审的辩论,是非也比较分明了,我们很有胜诉的信心,而且还有更多更有利的证据,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绝对不能容忍演员在剧组耍大牌的情况,更不能助长这样的风气,影响电视制作业的正常发展。”
据了解,目前法院还没有通知下次何时开庭,很有可能第三次开庭就能对本案做出判决。(张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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