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贾静雯目前已在美国滞留半年时间,请当地律师与前夫争夺女儿监护权。除了在美生活开销庞大外,据律师赖芳玉估算,整个官司程序费用至少需要花费台币800万元(约合人民币160万元),因而传出贾静雯考虑卖掉上海价值20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400万)的房子,确保能够打持久战。
去年4月,贾静雯曝出婚变消息,并泣诉女儿梧桐妹被老公孙志浩带往美国,此后双方展开争女大战。贾静雯最后拍摄的内地剧《侬本多情》今年初在上海播出,反应不俗,接着将在北京上档。她经纪人王芸表示,因为戏反应好,这期间陆续有5支广告、3部戏邀约,但王芸从Email与她通信得知,她在官司结束前婉拒一切工作。
在美打官司开销大,但这些加一加起码近2000万元台币的酬劳,她也分身乏术没法赚。2年前,她在上海以千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200万)买了一套新房,原本是让贾母能住在她与孙志浩附近,但外传她现在想卖掉这栋已增值到2000多万元的房子。
原本贾静雯在台请律师黄珊珊及吴宜臻打跨国官司,但孙志浩已除去台湾户籍。她只好与贾母亲自赴美,另请当地律师改变战术。
链接
越洋争女三大难关
1.官司花费成本极高:在美国提起诉讼的费用非常高,仅以假处分程序为例就要150万元台币。贾静雯整个官司程序至少耗费台币800万元(约合人民币160万)以上。
2.无公民身份难度高:贾静雯无美国公民身份,孙志浩及梧桐妹皆有。美国法院在监护权官司虽多判给母亲,但因法院更多例子会维护本国公民,考量未来监护探视问题,孙家较有胜算。
3.专家证人制度劣势:此官司应会进入专家证人审核制度,以双方财力、心理精神、生活环境各层面做评量,专家证人是由当地人出任,在美国有房产事业的孙家稍具优势。(新快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