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法院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12月,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瞩目的官司进行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宋、刘两人共同侵犯了谢晋的名誉权,判令两人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在国内多家网站、报纸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人民币8995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万元。但宋祖德、刘信达认为法院确认博客文章是他俩所为缺乏依据,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二中法院提起上诉,并申请追加7家媒体为共同侵权第三人以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
昨日的开庭中,徐大雯与宋祖德均没到场,但双方律师仍然就有关博客文章是否宋、刘两人本人上传等问题展开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辩论。而宋、刘两人追加多家媒体为第三人的申请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被驳回。
最后二审法院认为,宋、刘两人应对自己的博客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徐大雯一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涉案诽谤文章由宋、刘两人上传到博客。宋、刘两人事后也未澄清、删除文章,反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可博客文章的内容。宋祖德、刘信达辩称涉案博客文章并非两人本人上传,系他人冒用两人的名义,但两人对此既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印证,也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因此二审法院认为宋、刘两人构成对谢晋名誉的共同侵权,作出上述判决。
而此案的审判结果,让之前叫嚣“二审肯定会赢”的宋祖德再一次打了自己嘴巴。输掉这个官司后,宋祖德接下来很有可能将面临“兵败如山倒”的境地, 金巧巧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的二审即将开庭,金巧巧表示:宋祖德曾私底下要求和解,但被她拒绝了。而刘晓庆也已经对宋祖德提起刑事诉讼,该案的证据链与谢晋案相差不大,法院一旦立案,宋祖德也是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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