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国内首起假唱受查案曝光 黄圣依个唱嘉宾被锁定 来源:中央电视台
昨日,中央电视台某新闻节目曝光国内第一例假唱受查案件的过程。具该报道称,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双流县举办的“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中,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与双流县文体局发现歌手方梓媛与殷有璨假唱。昨日文化部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事发现场
取证发现两歌手假唱
2009年9月19日晚“今年我最红”黄圣依个人演唱会在成都双流县国际网球中心举行。据央视新闻报道,该演唱会的音频信号是由话筒声音和伴奏音乐两部分组成,两路信号经过调音台扩音之后最后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中。而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调阅硬盘原始音频文件,分析歌手在演唱时到底是真唱还是假唱。
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副队长谭万春表示,当晚演出结束后,执法人员要求主办方提供并复制硬盘音频数据,但遭到当事人拒绝。“他们把U盘往外丢,丢在场外地上”。随后,被丢弃的U盘被现场保安捡到,并交给了稽查人员。音频文件数据分析显示,方梓媛、殷有璨两位歌手在演唱时,话筒音轨没有音频信号,也未使用现场扩音,是用事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属于假唱。据稽查队员透露,由于演出方察觉到了他们的现场搜证,随后演出再没有出现假唱情况,个别歌手在真唱的状态下,连续出现失音、走调。而当晚除了演唱会主角黄圣依外,嘉宾还包括凤凰传奇、孙楠、任贤齐等人。
后续调查
刑侦手段确定假唱人真实身份
在演唱会主办方巨力影视传媒与成都世纪豪情签署的协议上,标示巨力影视传媒负责邀请本次演唱会的参演演员和嘉宾,网上资料也显示方梓媛与殷有璨同属巨力影视的签约演员。当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前往河北巨力影视传媒总部调查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表示,方梓媛、殷有璨不是公司的签约歌手,“没有联系方式”。
为此,稽查队员向四川省公安厅提交了演唱会的图像资料,借助先进的人脸识别技术,刑事专家很快认定参与了假唱的方梓媛、殷有璨原名分别叫罗方媛、殷有璨,并确认了她们的身份信息。稽查人员先后两次向二人发出告知书,但由于无人签收,告知书被退回到双流县文体局。当地文化部门日前又在报刊刊发公告,要求两位歌手在公告60日内前往双流县文体局接受处理,逾期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做出行政处罚。
当事方回应
两位歌手只是拉拉队
记者就此事又采访了负责该演唱会嘉宾邀请的巨力影视传媒,工作人员回应称被指假唱的两人只是该公司员工的好友,并不是他们请的演出嘉宾。两位歌手上台,只是友情当“拉拉队”。对于文化部门的这次稽查,该工作人员称完全是一场误会。
- 条例解读
要求严厉打击假唱、假演奏行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要完善执法程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解决假唱、假演奏行为取证难的问题,做到查处有方,执法有据,处罚有力;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加大对假唱、假演奏行为的震慑力;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将存在假唱、假演奏行为的演员和有关责任方在媒体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唱、假演奏的氛围;要大力培养观众维权意识,最大限度地挤压假唱、假演奏的生存空间。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于2009年8月28日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文化部回应
这起假唱事件撞在了枪口上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1日起文化部公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就此前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在“细则”中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唱、假演奏的查处力度。
在央视播出“四川双流假唱案”新闻的同时,昨日文化部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向各级执法部门通报了专题内容,并希望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借鉴该案的成功经验。”文化部市场司综合处处长孙秋霞告诉记者,如今“四川双流假唱案”已经认定,所以之后的执法程序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据孙秋霞介绍,去年文化部 “实施细则”出台后便更加加大了对违法违规演出的查处力度,这时候“四川双流案”撞在了枪口上,所以“违法就要曝光”,“各地只要实名举报、电话举报或发传真举报,我们都会核实立案,按照文化市场监管要求进行处理。”孙秋霞说。
此外,昨日文化部市场司综合执法办公室还向媒体发布了公告,表示目前文化部依照国家有关演出法律法规,已将此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四川省文化厅将在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记者天蓝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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