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对于已故演员崔真实曾公开被前夫殴打的照片,损坏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形象以及广告商据此提出的索赔起诉,韩国大法院判被告向广告商赔偿损失。
韩联社今日报道, 韩国大法院3部4日表示,对于S建设公司对崔真实提出的索赔诉讼,做出推翻原审,将案件退回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
S公司曾于2004年3月向崔真实支付公寓转让广告代言费2.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5万),并在代言合同中规定,如果由于代言人本人的责任致使社会、道德名誉受损,导致S公司形象下滑时,须向公司赔偿5亿韩元损失费。
崔真实曾在2004年8月承认遭到时任丈夫赵成珉的殴打,并向媒体公开了鼻青脸肿的照片和相关照片。因此S公司通报解除广告合同,并起诉崔真实,要求支付5亿韩元赔偿、4亿韩元损失费、以及实际支出的代言费21亿韩元等共30亿韩元。
一审判决原告部分胜诉,但只要求被告“返还2.5亿韩元代言费”。
诉审也判崔真实胜诉称:“没有证据证明崔真实积极诱使赵成珉进行殴打,因此是崔真实单方面遭到殴打,无法认定崔真实本人做出了损坏社会、道德名誉的行为。接受采访也是为了反驳赵成珉的主张或进行澄清,因此被告没有赔偿责任。”
但大法院则推翻原审。判决表示:“广告商与艺人、运动员签订代言合同,是利用这些人的知名度、名声等积极形象,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欲望,因此签约时商定保持良好形象。”“代言人未能遵守合同时,理应赔偿。”
由于崔真实已经去世(2008年10月2日),其儿女成为此次诉讼的被告,但两女尚未成年,由其母亲担任了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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