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在福建屏南拍摄的电影《为你而来》发生翻车事故。时隔一年后,戏中女二号夏一瑶近日向福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就车祸受伤获得赔偿,而《为你而来》制片方福建东宇影视和驾车的潘粤明都成了被告。前日,该案在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夏一瑶的经纪公司对记者介绍说,当时因剧情需要,潘粤明驾驶剧组提供的道具越野客车,载着夏一瑶和一位摄影师在福建屏南一段废弃公路进行拍摄,然而拍摄中,车辆突然拐弯失控翻下山坡,潘粤明和夏一瑶以及摄影师全部受伤住院。伤势最重的夏一瑶盆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坐骨、耻骨骨折,门牙磕损。经纪公司称,事发之后,夏一瑶伤势严重,整整7个月都在养伤,无法工作,无法完全复原,稍重的体力活都不能干,而事发后制片方及驾车导致车祸的潘粤明都未对受害人夏一瑶进行任何补偿。
前日,该案在福州开庭。在夏一瑶方面提供的《民事起诉状》中,记者看到,原告方认为潘粤明在早已知道越野客车是报废车,现场路段为废弃公路且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依然在路面大石头间快速穿行,导致车辆失控翻倒,因此对夏一瑶的受伤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潘粤明方面没有出席前日的庭审,而另一被告———制片方东宇影视也对夏一瑶的代理律师提出的26万多元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持有异议,休庭后双方将再就赔偿进行协商。(柳庆庆)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季】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