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称,贾静雯与孙志浩离婚官司从美国打回台湾,前天爆出号称豪门的孙家竟要求贾支付2600万台币(下同),引发哗然,贾静雯昨发表声明,针对孙家所指2600万,包括夫妻共同持分的上海房产,她同意随时返还登记,因为爱女儿胜过共有的二分之一持分。孙家委任律师张乃良则说,果真如此,贾静雯仅需偿还当初孙爸借给她付给台湾地区税务局的500万税款。
曾两次汇款给孙家
贾静雯透过律师黄珊珊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法院依法判决,也强调“婚姻及家庭不能用金钱衡量,孩子更不是父母的财产。”她说,孙志浩在诉状中主张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由其父母给贾母每月10万台币、共180万台币,她在2008年5月8日已汇款120万台币给孙的父母,另外汇款42万4千元人民币〈约200万4500台币〉给孙志浩,此外,孙志浩从未给付她及孩子生活费用。
孙家斥只收到一笔
但是,张乃良驳斥,指贾静雯仅还120万,孙志浩也没有收到42万4千人民币,两人婚后所有生活都是孙志浩负担,孙家还提供她车子、司机及保姆,房屋贷款及生活费用都是孙志浩付的;他称孙家列出贾静雯这几年工作所得,主要是原本可以向她请求4600万,其实并没有要她的工作酬金,结婚时给她的36万聘金及钻戒也不会计较。
结婚时孙爸给的500万,张乃良称那并非聘金,而是给贾静雯付税款,当时贾说以后赚了钱会孝敬爸妈,意思是会还500万。对张乃良所言,贾静雯及律师都不再回应,仅表示所有证据日后都会在法庭上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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