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门”回放
2009年12月21日,韩庚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这是继同年7月底东方神起三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状告SM公司并要求解约以来,SM收到的又一颗重磅炸弹。
韩庚的律师称,韩庚最近两年几乎一天都没有休息过。自2006年开始,除了在演出时能够回到中国作片刻停留,其余时间必须要待在韩国。因为身体长期承受压力,他的身体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疾病,还曾经因为通告过于密集累到打点滴。虽然他以健康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假要求,但却遭到了拒绝。
此外,韩庚律师还表示,韩庚与SM公司签订的协议根本谈不上公正,协议不仅要求签订13年的“卖身契”,还规定如果韩庚因为生病或是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服从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因此实际上为SM公司工作的时间要远超过13年。
消息一经传出,立马引爆国内“庚饭”。国内“庚饭”纷纷表示支持韩庚解除合约,回国发展。(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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