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娱乐圈年鉴,几乎每一年都会出现“车祸门”。今年也不能幸免,这不快乐男生阿穆隆在杭州文一路就出事了,他出事了不管受害人不说,还大摇大摆地逃跑了。明星开车老是出事,不知道是炫耀酷车、好车、还是别的原因,他们开车总是令人不放心,而且最让人唾弃的是撞了人就逃,仔细盘算,娱乐圈的“跑跑们”还真不少。
“阿跑跑”:“快男”开快车 ▶
2010年3月3日凌晨5时5分,“快男”阿穆隆驾驶浙A98L18号小型轿车(蓝色宝马)在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湖北人李荣珍相撞,造成李特重型颅脑损伤,生命垂危。
事后反应: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驾车逃离现场。
弥补方式:发表道歉声明
前晚,阿穆隆所在的天娱公司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称“我公司深深知道此次事件给伤者及其亲人带来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承诺将与伤者及其家属一起共同面对其未来生活有可能产生的艰难,声明还呼吁大家依法驾驶车辆。据悉,天娱的3名副总6日已赶到了杭州。
结果:阿穆隆案会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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