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吴镇宇因伤人罪被捕,2月9日吴镇宇于早上九时二十分到达九龙城法院接受聆讯。他全程都显得神态自若,十分轻松。
在庭上他并不认罪,法官将案件押后到四月一日再审。吴钝镇宇亦要交五千港元的保证金。在离去时,他向记者表示:“辩方律师说录影带并无显示我有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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