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卖”
“为什么大牌子愿意和我们合作?很简单,只要是我穿的衣服,就好卖。”陈冠希说。他有那种属于长相好看的人特有的自信。
但是,CLOT第一次和国际品牌的合作并不顺利。当时,陈冠希向Nike市场部高层表达了想要合作产品的意向,但是对方并无回应。在Juice开店一年以后,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了来自Nike的电话,表示时候到了,愿意开始合作。陈冠希在自己的某一首歌词里写过这样的话:“刚才接到10个电话,5个是Nike的老板打来的”、“CLOT归我,公司归我,一切归我”……即使今天回想起来,陈冠希还是很得意:“中间有一年我没有再找过他们,因为这就是街头精神———做自己。”
2005年,CLOT设立了自己的公关部门(CLOT PR),为跨国品牌举办产品推广派对和创意策划,客户不再局限于服装品牌,还包括Coach、轩尼诗这样的时尚品牌。2006年,陈冠希和林建岳合股,开设了兄弟演艺公司CMD,签约农夫乐队、DJ Tommy,经营现场演出、唱片发行和艺人经纪。“我们是一条龙服务。这几块业务是打通的。”潘世亨说,“现在,服装和PR的比重是7比3。”
2007年底,陈冠希接到了父亲的一个电话,大意是说:小子,做得不错啊,寄几件你们的衣服给我吧。陈冠希觉得自己终于成功了。2008年初,陈冠希接了10个广告代言。他每个月的日用花费是100万港元。他在歌里写道:“希望32岁能够退休。”总之,成功在望,近乎完美。但是,这时发生了“艳照门”。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陈冠希了,更多人来看我的店”
一直到今天,包括CLOT的员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坦然谈论“艳照门”,他们大多以“那件事情”来代指这次轩然大波。
2008年农历新年,对于潘世亨和陈冠希来说都是难忘的精神黑洞。从2月到8月,在陈冠希飞赴美国的半年里,潘世亨一直独立处理公司业务,“2008年,PR的业务减少了。衣服受的影响不大,人员不但没有流失,还在2009年增加了三四个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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