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4分报道,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接受专访,对国务院《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今天接受中央台记者专访,他认为《指导意见》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电影事业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确立了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专门提到,2015年前,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日益完善,电影院规模迅速扩大,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覆盖。朱虹认为,确立这一目标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城市影院供不应求的现状,解决广大城镇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中国在这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所以文件当中重点强调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一步准备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办法。比如北京市,增加一块银幕,奖励50万。”
另外,指导意见中提出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将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朱虹分析说,这其中有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多种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朱虹认为我国电影产业想要成为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必须要有金融资本的介入,而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条件。
朱虹说:在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就是要抓住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改善电影产业的投资环境,促进金融资本与电影事业的对接。(记者赵明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