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那晚有没有喝酒?
【案情回顾】
2009年6月2日凌晨3时50分左右,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周杰驾驶一辆无牌照奔驰车与行驶的另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出租车内包括乘客在内的3人受伤。事发后周杰迅速离开现场。现场多名目击者及伤者均指称周杰酒驾。12小时后,周杰来到交通支队接受处理,酒精检测结果为零。随后,此新闻成各大论坛热点话题,“周逃逃”由此而来。一周后,周杰通过博客公开向全国网友回应车祸详情,自称“骂我逃逸,没良心!没人性!”不久,周杰回西安老家探望母亲,接受家乡媒体采访时声泪俱下,并再次否认逃逸。
7月26日,北京朝阳交通支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以周杰罚款1800元、5日行政拘留,包括扣21分、扣留驾驶证等。但当时周杰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处罚也暂缓执行。此后,周杰一次次地提出复议,并将出租车所属的新月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新月公司也提出反诉索赔9万余元,并坚称有周杰酒后驾车的证据。至11月25日,周杰方面放弃诉讼,处罚重新生效,交管部门依法启动拘留程序。
【官方说法】
市交管局:鉴于事故现场有人指认周杰身上有酒味,且事发后周杰弃车离开现场,朝阳交通支队对其是否饮酒驾车进行了重点调查,深入走访了其事发前后的活动场所,详细调查取证了与周杰有过接触的相关人员。目前,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
【参考资料】 《撞车》
影片反映了当下困扰美国人的现实———种族歧视甚至可以叫做仇视,但它有一个光明的结局。可现实远比电影复杂残酷,现实的两个主角———明星与普通群众,明星不歧视群众,群众也不仇视明星,但为啥结果就变成这样了呢?就此事而言,或者,有个真相比有个结局更重要。
【七嘴八舌】
满身酒气说
司机和乘客称,当时能闻到周杰身上的酒味很重,而在整个车祸的过程中,周杰都未施救,甚至有目击者还说,周杰撞车后,从车里出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骂人,痛斥出租车司机的不是。另有目击者称,周杰一直在打电话,询问朋友出了这种事之后该如何处理,随后得到“指点”的他迅速消失。不过事后,周杰的所有至亲好友和经纪人都否认接到过周杰的“求救”电话。
提前离开说
2009年11月26日,“新月的哥诉周杰索赔案”在京开庭,两位的哥(双班)向周杰索赔车份钱和误工费共计6万余元。庭审现场周杰方面的目击证人沙先生提供的却是“不利证词”———周杰在救护车到达后、警车到达现场前便离开了,这与律师称周杰直待警方抵达才离开相矛盾。不料两天后,沙先生主动约见媒体,称自己当天在法庭上过于紧张,证词存在疏漏,肯定周杰是在警车到达现场后才离开。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目击证人沙先生说周杰一身酒味”的说法,沙先生也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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