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尽管主管部门对虚假代言不断曝光,但是收效甚微。最近,媒体上又传出明年“禁播名人代言医疗广告”的消息,正当人们为此“限制令”拍手叫好之时,广电总局有关官员却回应说“此消息是误传”,说“名人代言医疗广告不会被禁播”,只是“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
笔者担心,如此澄清之说,消弱了“重拳出手”的威力,能否遏制名人虚假代言“医疗广告”的泛滥现象?留下了一个后遗症。因为对于“药证式医疗广告”概念的界定是模糊的。消费者为何轻易相信名人的代言?因为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就是用自身的形象为产品做“证明”,在医疗产品广告滥觞的今天,应该本着先禁止后梳理的原则,为遏制住名人代言医疗广告竖起一道坚固的屏障。
由此想到了侯耀华三次被央视点名却拒不道歉的蛮横态度。拒不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把责任推给了播出单位。侯耀华认为,“广告门”的主要责任不在自己,自己只是“门票”上的“照片”;而现在舆论对他群起而攻之,他觉得是“做坏事的人在抓人”。记得我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曾写过一篇评论,文中有这么一段话:“无论是明星,还是有关部门,他们都是责任链条中的一个部分,出了问题谁也脱不了干系。古人云:“责有攸归”,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来负,消费者就是冲着明星影响力上当受骗的”。
侯耀华拒不道歉的另一个理由是,他不是做广告,而是主持一档“介绍产品的节目”,这不算广告。侯耀华强调:“我做节目是按照节目主持人的费用,没收过广告的费用。”他的这番话倒使我想到了本报昨天刚做的《邢质斌退休后拒拍医疗广告》的一篇报道。邢质斌退休后,各种邀请开始找上门。“比如说去拍那种医药的20分钟专题,有十来个厂家找我。”邢质斌说,钱重要,名誉更重要。“新闻联播的播音员的责任更大、更重,一旦有什么闪失,出现什么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我们播音员个人,包括我们新闻中心,包括电视台。”邢质斌所说的“20分钟专题片”其实就是侯耀华主持的“介绍医疗产品的节目”。用媒体的一句行话,这种以节目形式介绍产品被称之为“软广告”,而“软广告”对于消费者带有更大的欺骗性。
遏制名人代言虚假“医疗广告”的滥觞,除了主管部门应该出重拳予以治理,名人也要率先垂范。侯耀华不要再狡辩了,在这方面应该好好学习邢质斌,这是一个名人应该树立的道德形象。从“新闻联播”播音岗位上虽然退了下来仍拒拍医疗广告,邢质斌的身份意识是值得弘扬的。 吴为忠(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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