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身陷“广告门”的侯耀华拜师常宝华,在老爷子的宽慰下,他说出了一段老实话:
“我错了改,错了承认,这都没有问题。关键是‘广告门’的‘门’这个字用得特别好!谁是把门售票的?谁是凭票入场的?到后来我感觉就好像是一场球赛,买了票进去的人为了表示他自己的好恶把我们的照片贴在门票上,大家就进场看球了。结果着火了,人都跑光了,最后从地上捡起的票上有我们的照片,他们就按图索骥,只追究我们的责任。我觉得这不太公平。”
侯耀华的老实话,有三分不老实,七分老实。
先说不老实。“照片贴门票”这个比喻,不太老实,它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两个事实:第一,贴照片这事儿,是得到苦主许可的。第二,被贴了照片的苦主,是收了钱的,不是志愿者也不是雷锋。因此,由于卖了那张老脸而被追究责任,那是理所应当———欠债还钱,或者还肉,或者坐牢,没什么可喊冤的。何况,目前明星代言出了问题,一般也就是道个歉了事,并没被追究多大的责任,至少目前还没一个因为代言虚假广告而给判几年劳教。赵本山、葛优就做得不错,一脸沉痛地向公众道歉。但赵忠祥老师则一直硬挺着,何必呢?道个歉也不会取消您的副部级待遇,更不会将您的反面形象降得更低———那已经基本触底,没法再降了。
说回来,再看侯耀华的老实话。他其实形象地揭示了虚假广告背后的利益链条,从广告商到电视台,还有广告监管部门。如果这三个利益方全都逍遥法外,而舆论只按着广告代言人的鼻子猛打的话,确实不太公平。
笔者曾经涉足广告业数年,略谙其中三味。以电视直销广告来说,几乎没有不夸大,没有不作假的。而在电视直销广告中,又以医疗保健品最恐怖。我曾有个客户,卖治痛风药,请个老专家,真假不知道,但特能侃,今天说这药的主要成分是天山雪莲,明天说这药是美国康奈馨尔大学权威机构研制(我查了一下,只发现有康奈尔大学,有康乃馨花,没发现有叫康奈馨尔的玩意儿)。到后来更夸张,说吃了这药,痛风者甚至可以立即开戒,喝啤酒,激情一夏!末了我还发现,这药甚至连药都不是,批文是健字号,根本就没资格宣传疗效。良心实在发炎,我就没再接这活儿了。但此后我仍经常看到当地电视上那老专家一脸骚包地忽悠患者:天山雪莲、莲、莲……激情一夏、夏、夏……
只骂广告商无良,也“不太公平”,甚至有点儿Naive。虚假广告实际上是一头在各方利益驱使下失去控制的怪兽:广告商为了销售利润,大量制造虚假广告;广告监管方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三捉三放;电视台则为了高额广告费,腿成钝角,来者不拒。如此,虚假广告就像抹了凡士林一样,润滑无比,在喉舌媒体中畅通无阻。
虚假广告的恶现状就是如此,怎么办?侯耀华还说了一段话,这次是十足的老实话:“公平不公平,不是我来定。只是希望有一个正常的广告环境,希望有正常的管理广告的办法,希望有正常的广告播出的条件。那时候大家就都没有问题了,消费者也不会因此而上当了”。□宋石男(成都,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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