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
侯耀华代言的其中一个产品就是方舟降压仪,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上该产品的研发公司湖南省凯达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一位尹姓工作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记者询问他们是否找过侯耀华做过广告,这名工作人员回答说:“做过呀。”对于侯耀华所说的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广告一说,工作人员哈哈大笑说:“那是开玩笑吧,那可能吗?”记者再次追问是否冒用了侯耀华的名义,对方则回答说:“谁说的话,哪能弄虚作假啊?”这名工作人员再三强调他们的产品是正规产品,安全可靠。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段长约12分钟的方舟降压仪的广告,侯耀华果然出现在广告中,他不仅提到了方舟降压仪的名字,当拿手表做实验证明该仪器所具有的磁场时,侯耀华还走到现场观众前去展示效果。
业内分析
律师意见最重可能会坐牢
明星现身虚假广告话题已经是老生常谈,那么这样的明星究竟会负上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除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外,在其他领域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约束明星的行为。“《广告法》主要是针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发布了虚假广告追究的是他们的相关法律责任,而对于出现在虚假广告中的明星,他们要负什么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上海媒体采访一位名叫杨永涛的律师,他则认为,《食品卫生法》中对违法食品的广告宣传做了规定,如果确定消费者因为这一食品造成身体上的损害,代言人需要依据损害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此外,由于保健品、药品属于特殊食品,一旦发生问题,将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更大损害,因此如果确定产品为假药,给消费者身体带来很大程度的伤害,那代言人将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为此付出坐牢的代价。
中消协名人代言将纳入法律管理范围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南宁举行的第1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之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上透露,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进行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介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1994年颁布,并未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作出具体规范。“消费者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恨之入骨。”他说,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针对当今媒体上频频出现的不实广告,杨红灿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社会的信任危机。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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