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考虑要警方退120万 否认离婚:是准备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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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宏进考虑要警方退120万 否认离婚:是准备离
2009年10月26日 09:54 来源:天天新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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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央视名嘴方宏进的“欠款门”并未因他的“澄清”声明而“关门”。相反,方宏进奋起反击。其代理律师莫少平昨天接受新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隆尧警方应将其代企业追讨的120万退还给方宏进的公司。同时,莫少平还指出,方宏进可能还要求华龙公司支付相应的广告费。另外,莫少平还替方宏进澄清:他还没离婚。

  律师表态:

  考虑要警方退120万

  在方宏进卷入与华龙公司的经济纠纷并被捕的消息曝光后,方宏进前天授权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律师授权声明书,希望隆尧县公安局尽快撤销案件,解除对自己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表明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那方宏进的取保候审昨天有没有得到解除?为此,记者昨天致电方宏进律师莫少平了解相关情况。莫律师表示:“还没,还没有收到他们(隆尧警方)的任何回复。”而是否隆尧警方销案后,方宏进就不再追究相关责任,莫律师表示:“这个可以考虑。”但莫律师也认为,隆尧警方如撤案就面临一个法律障碍。“这就意味着你(隆尧警方,下同)做错了。那你代企业追的这120万欠款就应该退还给方宏进的公司(北京澳卫时代广告公司),因为当时你是以这个名义(拘留澳卫时代公司副经理温东明而要求还款),不交钱就不放温东明。”

  至于警方销案后,方宏进是否会考虑不要求退款,莫律师表示:“这不是不可以考虑,但需要听方宏进的意见。”

   华龙应补缴广告费

  方宏进前天的声明还提到一个情况。由于澳卫公司和华龙公司约定播出的《候机大厅》未能播出,澳卫公司于2007年5月在央视二套《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中,为华龙公司两款今麦郎产品播出共计50分钟广告,按央视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52万元人民币。这证明了方宏进的确有给华龙公司补偿。而上海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军认为,方宏进或央视有权要求华龙公司支付这笔广告费。

  那方宏进是否会要求华龙公司支付这笔广告费?莫少平给出肯定的答案。“这是下一步的事,原来我们就是要(这笔款)的。只是现在要先把这个涉嫌‘刑事诈骗’的案子解决掉,下一步再说。我们已经播了广告,本来是想和华龙公司协商是不是可以不要这100万,在协商过程中就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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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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