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周杰撞车事故,昨日,北京市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周杰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负次要责任。结果还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周杰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属弃车逃逸。
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
市交管局通报了事故经过:6月2日3时45分,周杰驾驶未悬挂车牌的奔驰车,由南向北行至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总站处,适有高某驾驶的捷达轿车(内乘两名乘客)由北向东左转弯,周杰发现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车辆前部撞在高某所驾车辆右侧,致使捷达向左侧翻,高某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事故还造成两车严重损坏,路口东北角护栏损坏。周杰以周姓名义报警后离开现场,直至事发12小时后(即6月2日16时许),自行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交管部门通报称:办案交警多次拨打周杰报警电话、到其车辆登记地址上门查找,采取多种方式反复跟周杰联系未果。后经调查,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非车辆登记地址),接近中午自行前往医院,直至当日下午4时许自行来到朝阳交通支队。
处罚结果近日将发布
市交管局透露,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如无异议,交管部门将在五日内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作出后的五日内,交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并及时公布处罚情况。
焦点1 是否酒后驾车?
“不能证明周杰饮酒驾车”
据此前市交管局通报的资料显示,周杰接受酒精检测的时间为6月2日16时33分,距事故发生时间相隔12小时,酒精检测结果为零。
但多名目击者、受害者均称,事发时周杰“身上全是酒味”。因此,不少人认为,周杰先行离开现场就是为了逃避酒精检测。更有专家认为,由于周杰离开现场,导致警方不能在第一时间检测其酒精含量,因此,只要有人证证明其饮酒,就应该判定周杰酒后驾车。
昨日市交管局通报称:鉴于事故现场有人指认周杰身上有酒味,且事发后周杰弃车离开现场,朝阳交通支队对其是否饮酒驾车进行了重点调查,深入走访了其事发前后的活动场所,详细调查取证了与周杰有过接触的相关人员。目前,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
焦点2 是否肇事逃逸?
“属弃车逃逸但不担全责”
事发后先报警,但在交警到场前离开现场,12小时后再自行来到交通支队,周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肇事逃逸?
昨日市交管局通报称:发生事故后周杰虽以周姓名义报警,但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违反了法规。因此,交管部门认定周杰“属弃车逃逸行为。”
虽然被认定为“弃车逃逸”,但周杰并未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市交管局在责任认定中称:高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依据“道交法”的规定,其对交通事故也应负次要责任,高某车内两名乘客为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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