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三日,香港艺人刘嘉玲连同多位来自日本及大中华区之代言人欢首一堂,共同为著名品牌SK-II展览活动主持揭幕仪式。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2008年4月26日,香港明星刘嘉玲参加在沈阳商贸饭店举行的浪琴表专卖店开业仪式。 中新社发 罗澜 摄
中新网5月13日电 刘嘉玲日前到台湾接受好友梁鸿斌邀请上三立《完全娱乐》周日版新单元“天天会友”,她在节目中谈及7年前被香港《东周刊》刊登强拍裸照一事时坦言,“这事对我来说是人生的一大挫败。”
她诚实面对这起事件,感谢林青霞给她“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的启示。
刘嘉玲勇敢剖白18年前被掳拍裸照经过
刘嘉玲在2008年与梁朝伟结婚前,勇敢剖白18年前被掳拍裸照的前因后果及事发经过。
她说,当年因拒拍江湖大哥投资的电影惹祸,事发时她正前往苗侨伟的寓所,途中被人捉上车蒙住双眼。
“我并不恨那四个挟持我的人,他们完全没有侵犯我,他们只不过奉命行事,我在心中连他们也感谢。”
随后,便被对方拍裸照,而《东周刊》的封面也刊登了这组裸照。
2009年5月5日,香港法庭认为《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道德罪责重,判实时入狱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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