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曾拒绝法院调解
该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在作出强制裁决之前,他们曾组织涉案三方的听证会,并试图由其组织调解此事,但户主的配偶吴苹当庭拒绝。
据其介绍,3月19日,事关此案的听证会举行。合议庭听取了九龙坡区房管局和户主的陈述以及各自证据的质证意见后,就是否愿意调解征求了吴苹及第三人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吴苹拒绝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评议。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九房裁[2007]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没有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鉴于鹤兴路片区改造之前,80%的房屋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旧房,火灾隐患严重,危及数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合议庭当庭发出了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
-双方没有和解迹象
随后,记者联系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科长任秋萍表示,由于已经步入司法程序,房管局不会再去主动调解。“但如果他们双方在此期间能谈成,达成协议,我们会向法院出具一个结案说明。法院据此停止强制执行程序。”她说。
双方是否能在此期间达成协议,昨天记者再次采访正升智润的开发部经理王伟。“我们协商的大门从来都是敞开的,但吴苹向我们提出的三个条件我们无法满足。”据了解,昨日双方没有任何接触。
争议
两年间矛盾逐步升级
双方存在六大分歧
记者在对吴苹、开发商和九龙坡区房管局的采访中发现,从2004年9月开始动迁,两年间双方的矛盾逐步升级,最终由六个分歧导致了现在的结果。
-分歧一:“四原”要求是否合理
吴苹告诉记者,她从来没有选择过货币补偿的方案。按照吴苹的理由,根据有关法律她有权在拆迁后,优先选择原位置的房屋作为补偿。她认为,在将来开发后的正升百老汇楼盘中,补偿给她的应是原位置、原朝向、原面积、原楼层的房屋。正升百老汇项目开发部副经理张红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着未来的楼盘模型告诉记者:“如果每个被拆迁户都提出吴苹的这个要求,除非盖的房子还和过去的一样。那我们还开发干吗?”未来吴苹的房屋位于新建商场的一层的正中央部。张红旗说:“吴苹与我们谈出这个条件时,说原因是祖上看过了风水,所以不能动祖上原来的位置。如果按照她的要求,那我们只能重新修改规划了。”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被拆迁户可以优先选择回原地安置,但回原地安置并非像吴苹所理解的,必须一丝不动地原地安置,而是在原区域范围内安置即可。
-分歧二:开发商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停水断电
吴苹对开发商的意见还集中在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断水断电。据吴苹说,从2004年9月开始动迁,开发商就开始对她房产所在的区域实施停水断电,致使她蒙受损失。而开发商王伟告诉记者,停水断电是在2006年最后一户居民(除吴苹一家外)协议拆迁后才开始实施的。原因是在这片地区的地下埋有很多市政管网,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必须提前动工。而吴苹一家又没有居住在那栋房子中,所以就提前动工了。根据相关法律,拆迁开发商在动迁期间必须保证原住户的水电供应。就此,开发部经理王伟表示对于这部分损失,在他们与吴苹的最后一次协议中,已有赔偿。
-分歧三:拆迁许可证是否过期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