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紫妍前经纪公司职员证明其曾多次陪酒(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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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紫妍前经纪公司职员证明其曾多次陪酒(图)
2009年03月27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张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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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在对越来越扑朔迷离的张紫妍事件的调查中,出现了能够推测其自杀动机的最新证词。

  张紫妍经纪公司前职员A某在接受IS独家采访时透露:“紫妍自杀前曾说过想尽早离开金某的经纪公司,她似乎很担心文件会被泄露。”

  担心文件泄露?

  A某称,张紫妍通过经纪公司进行的公开活动早在2月27日就结束了。当天参加完百想艺术大奖颁奖典礼之后,经纪公司就中断了对张紫妍的支援。在现场的经纪人听到“公司处境艰难”这样的话之后也离开了公司。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时间里,张紫妍给平日关系要好的A某打电话称“想离开公司”,并与其商议此事。A某劝她说:“即使去了别的地方也是没有用的,金代表不是那种能善罢甘休的人。”之后就发生了张紫妍自杀一事。A某称:“紫妍似乎十分担心文件内容被泄露。和刘长浩一起写完文件之后一直联系不上他,紫妍为此十分苦闷。”

  曾有过几次陪酒

  就文件中提到陪酒、陪睡的疑云,A某称有一部分是真的。A某表示,张紫妍曾和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的新人演员B小姐等一道,在夜里陪过几次酒。但是,A某称陪酒之后张紫妍都会马上回家,因此对陪睡一事也不是很清楚。

  经济上的困难

  A某透露:“张紫妍和公司的合约中规定,她的出演费可以不与经纪公司分摊由她独自拿走,但是每个月超过200万韩币的活动费必须自己筹备,而紫妍筹集这笔钱有些困难。我知道她有些个人债务。”虽然传言称此前张紫妍靠父亲的遗产过着比较宽裕的生活,但另有传言称她过得并不富足。

  “杀害”的意思是指“让她在社会中被埋没”

  就25日MBC电视台《NEWS DESK》节目中报道的“金代表要杀了我”的通话内容,A某认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杀害,而是指在社会中埋没她的意思”。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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