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万里大造林"案:现在没办法还钱(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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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庆魁"万里大造林"案:现在没办法还钱(图)
2009年01月23日 10:57 来源:天天新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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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对万里大造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等10名被告人获刑。尽管代言人、名誉副董事长何庆魁不是被告人,但警方依然坚持要追缴他的488万元涉案款。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万里大造林专案副总指挥范新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何庆魁对自己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非法所得必须全部退还。昨天,何庆魁接受电话专访时表示,“我已做好坐牢准备”。

  警方

  代言报酬实质是分赃

  案发后,万里大造林专案组为何一直紧紧盯着何庆魁,要求他退出所收款项?据报道,范新义认为法院已经对万里大造林陈相贵、刘艳英等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作出判决,认定陈相贵等人以“托管造林”为名,利用虚假宣传手段从事传销这种非法经营活动,已经构成犯罪。何庆魁作为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始终负责参与万里大造林宣传这一块。在其活动前期,何庆魁按比例提取利润分成,后期提成名义上改为代言人报酬,但是实质都是分赃、获取非法所得。

  范新义表示:“有一部分钱,何庆魁称是高秀敏拿走了,可是高秀敏已经去世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高秀敏拿走的那部分钱他也要替她退还。之后不久,我们通知他到呼和浩特市,问及他要替高秀敏退款的事情时,他又不认账了。最后,我们把高秀敏拿走的钱和那笔办学钱,以及还需要核实的钱剔除后,要求他退款488万,当时他写下承诺书,表示在两个月之内全部还清。结果呢,两个月后,他一分钱也没退还。截止到现在,他一共拿来了50多万现金、两辆汽车以及吉林省松原市一套房产的房本,这些东西还未评估呢,加起来也就一百八九十万吧。他就是这样变来变去的。”

  何庆魁

  自己的收入是劳动所得

  对于警方的最新说法,何庆魁昨天没有口软。“我是宣传过‘植树造林,利国利民’,但万里大造林公司在电视台打的广告比我的力度更大,为什么不追究?万里大造林公司有5400万元广告宣传费,为什么只有我的是非法收入?”何庆魁说,他并没有参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经营、管理。至于警方指出何庆魁在活动前期按比例提取利润分成,何庆魁如此回应:“从来没有(在事实上)结算过。”他的解释是,一开始不懂持股,后来是当代言人获取报酬。何庆魁坚持认为自己的收入是凭劳动所得。

  对于现在为什么不帮高秀敏还钱,何庆魁解释:“我跟高秀敏一直经济独立。而且她人死后(她的涉案资金)不追缴。”谈到陈相贵当年赞助400万元用于他和高秀敏拍摄《圣水湖畔》一事,何庆魁对这笔涉案资金的解释是,“资金是我大儿子和高秀敏在管,我只管创作,这两个人死了,我也不知道资金的事情。”

  至于“我一个月就能还清”这话,何庆魁表示,当时是因为朋友要借钱给他,后来不借他了。

  对于警方追缴的488万元涉案款,何庆魁表示他会努力挣钱退还,但现在没钱还。“警方说要加大追缴力度,我也没办法还钱。我的新剧《幸福和幸福不一样》还没有卖出去。我只有在赚钱后才有偿还(涉案资金)能力。我现在随时准备去坐牢,他们什么时候抓人,我就跟他们去。”何庆魁说,他昨晚就回吉林老家了,和原配妻子以及二儿子何树成过年。特约记者|彭志强|文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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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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