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用一朵花开的时间;遇见一场烟花的表演,用一场轮回的时间。”香江第一词人林夕的歌词让无数人沉醉其中,他的词被张国荣、王菲、黄耀明、莫文蔚、陈奕迅等人演绎。他是真正的K歌之王,也有人将他的词上升到文学高度,称其为出色的诗人。近日,林夕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将自己的词人生涯细说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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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生于1961年,原名梁伟文,以填词人身份于80年代晋身香港乐坛。在他发表的三千多首歌词里,尤以与歌手王菲、张学友、黄耀明的合作最为人乐道。林夕先后发表过《曾经》、《我所爱的香港》等散文集。
2000年,林夕曾患上焦虑症。病愈,林夕出版新书《原来你非不快乐》,内地版新近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大学时代 为“歌词”的地位骂战
新京报:你认为写歌词的你也是诗人吗?
林夕:词人还是诗人,身份不需要太考究。
新京报:我指的是两者的内涵。
林夕:本质是不同的。比如宋词,它跟流行曲词人的区别就在于,宋词是根据自己的情绪而写,流行歌词则要跟歌手和制作人配合。最厉害的填词人,也只能做到歌词里有七成是真正表达自己核心价值观的。至于诗人,诗词在节奏上首先就有区分。新诗和填词人的区别是,新诗可以随意用自己设计的文字,达到新诗韵文体需要有的节奏感。歌词的节奏感则全部转移到了制作人身上。
新京报:你觉得歌词能算是文学作品吗?
林夕:我以前会比较执着“文学高度”的问题。以前在大学,我们为了这个争论写过很多东西,有过不少骂战。觉得很不甘心,流行歌词里面有的是比五四草创时期不成熟的新诗好的作品,为什么只会让人觉得是纯粹商业的产品呢?现在觉得,多余。当你诚恳地去写一些东西时,是不会考虑这到底是商业作品、文学作品还是流行作品的。而且文学作品的定义随着时间、生活习惯和看法的变迁而改变。
30年前金庸作品是“流行读物”,小时候我们看,那只是“武侠书”而已。现在已经演变成“金学”了。我很记得大学期间,有个纯粹读文学出身的同学跟我说,你干嘛那么爱看金庸呢,他所有的用字都是套语,组合并没有什么特别。我嘀咕,是这样衡量是不是文学的吗?金庸从来没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两个人就打将起来”,他没有“南美洲魔幻写实主义”。词句那么平凡,一点不奇特,容易深入人心。没错,它在商业上很成功,但这并没有减弱它的价值。难道要受作家协会的推崇才是文学?
这个世界通常贵古贱今,金庸作品也要经过30年进入文学殿堂。但以我现时的世界观来看,假如文学只是象牙塔,只能贵族化,不能得到普遍民众欣赏,那“殿堂”太狭窄,我宁愿不进去。我的一些歌词比较难消化,我并不是要故作高深扮文学化,而是有些我想表达的境界,需要朦胧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