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雯夫妇十年来债务缠身 寓所被贴追债大字报
2008年12月22日 0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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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雯与林国雄当年是荧幕情侣而发展成夫妇。香港《明报》资料图
香港艺员陈秀雯。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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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2日电 陈秀雯与林国雄20多年前拍摄“丽的”(亚视前身)剧集《骤雨中的阳光》而结下情缘,两人婚后育有一子。林国雄出道至今只拍了几套电视剧,有说要出家当僧人,之后与太太陈秀雯投资地产公司。夫妻近10年来一直被传出债务缠身,更与合作伙伴因金钱纠纷而反目。
香港《明报》报道,1992年,陈秀雯与无线艺人潘芳芳,以及前亚视艺员方国珊在西贡合作开设地产公司,有传双方因钱银反目。1998年2月,两人遭银行追讨7万9千多元(港币,下同)信用卡欠款。同年7月更遭前“田宅行”地产公司合伙人艺人方国珊入禀,要求林国雄交出他有份的公司一半权益。同年8月,银行入禀高院,要求收回西贡村屋业权。同年10月,有传两人因好心到福建兴建佛教大学,却遭内地僧人骗去千万元。
1999年8月,艺人陈靖允因透过“田宅行”买的楼花迟迟未兑现,一直未有楼收,向外力数陈秀雯欠债不还。2000年2月,陈秀雯与林国雄与两名友人遭财务公司入禀高院,追讨356万元按揭担保。2002年9月,前顾员入禀指两人拖欠4个月薪金,以及日常开支共百多万元。2008年12月,有传因被追讨一宗在2003年的百多万元欠债,至今只还了10万,两人的寓所及亚视大埔厂房被贴“欠债还钱”大字报。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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