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娜可能为离婚案支付9200万美元
2008年12月16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昨天,麦当娜发言人罗森博格(Liz Rosenberg)透露,50岁的麦当娜为了跟英国导演盖瑞奇(Guy Ritchie)离婚,付出的代价大约在7600万美元至9200万美元之间,其中包括娜姐当初婚后所住的英国乡间豪宅的价格。
罗森博格说:“我想这是我所知道分手费最高的案例之一。”
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参照前人的惨痛代价,这可能史上最四高的名人“分手费”纪录。前三名分别是:篮球天王迈克尔乔丹与歌手尼尔戴蒙(Neil Diamond),两人付给前妻的“分手费”,不约而同都是1亿5000万美元。大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付给前妻艾美爱云(Amy Irving)亦高达一亿美元。
罗森博格表示,盖瑞奇在离婚后将继续保有英国乡间豪宅以及他与麦当娜原本在伦敦开设的Punchbowl酒吧。
据估计,麦当娜的财产高达4亿5000万美元。付出分手费后虽然“瘦了一圈”,但仍然十分可观。
在拿到这笔分手费之前,40岁的盖瑞奇个人财产约3500万美元。分手后更“肥”了,财产超过一亿美元。打离婚官司时,盖瑞奇曾豪气干云的说,不会拿娜姐一毛钱。如今显然他已食言而“肥”。
有关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双方初步同意两人所生的8岁儿子洛可,以及从马拉威领养的3岁的戴维,两人共同拥有监护权。至于娜姐在“前一段关系”所生的12岁女儿洛德丝,则跟她一起住在纽约。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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