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中新社发 陈代述 摄
|
金莎。中新社发 陈代述 摄
|
中新网6月20日电 闹得沸沸扬扬的“泼妇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前天(18日),就女星斯琴格日乐起诉金莎损害其公民名誉权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金莎对斯琴格日乐进行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并删除其在新浪博客上的相关文章。金莎昨日(19日)在个人博客上以《咸鱼代表我的心》为题更新了博客,公开对斯琴格日乐进行道歉。
金莎在博客中说,“我也承认,我把一个公众人物的言行,曝光到博客这个平台,没有考虑到她的名誉问题,确实是我考虑欠妥,所以我为此而道歉。”
她还说,“但始终,一个公众人物的名誉,要靠自己平日的言行去维护,要求他人说什么不说什么,总是治标不治本。”
据了解,斯琴格日乐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但金莎称将上诉,她最后在博客中说:“此事的进展就全全交给律师了。谢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保护。最后跟我的歌迷说声,别担心,我没事,我比你们想象中勇敢。”
但截至今日早上八时,金莎博客上被法院判决删除的相关博文《当歌手变为泼妇》、《出阴招是一种艺术》等仍未删除。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