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事件从香港引爆,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到全社会,闹得沸沸扬扬已有些时日,随着陈冠希回到香港“交代事件”,这起光怪陆离的“娱乐圈丑闻”似乎要落下帷幕。
但是,这起事件仅仅是一则司空见惯的娱乐圈丑闻吗?它对公众、社会和舆论界的影响,对于人们的道德准则、生活观念的冲击,也会就此烟消云散吗?显然不会。这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比普通的八卦新闻要大得多。
陈冠希的道德与行为责任
陈冠希记者会所发表的声明,我认为是在逃避其道德上的和行为上的责任。首先,在道德上,陈冠希表示,向所有人所“受到的伤害”道歉,可是他并没有勇气承担他在这个伤害中的责任,他认为伤害的造成是因为有人非法窃取了照片,他仅是表示“非常遗憾”。这种逃避责任的说法,确实令人非常遗憾。
陈冠希为曾经交往过的女性拍下照片,在结束关系后还在电脑中贮存那些照片,做什么用?这点陈先生并未交代和检讨。
明知这些“作品”万一泄露会有什么后果,却仍未予删除,最终导致照片流出,难道陈冠希本人就不必负道德上的责任吗?
当然,窃取和传播的人犯的是刑事罪,罪加一等,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在行为上,不管当事的女艺人拍照时是否自愿,但相信没有一位愿意让艳照流传出去。陈冠希至少也负有保护照片隐私之责。窃取和传播照片的人固然有罪,这方面警方正在追查,陈冠希应该反省的是自己在这当中应该负什么责任。
谁才是无辜的受害者
有人说陈冠希是受害者,有人说女艺人尤其是未婚女艺人是受害者,也有人说是社会公众……
可以说,所有这些人都是受害者,但是,谁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呢?不是陈本人,也不是女艺人,而是社会公众!
陈本人不用说了,从上述的责任来看,即使受害也是咎由自取。而照片的主角女艺人在可以预见到风险的情况下,仍把信任票投给陈冠希,只能说她们看错了人,似乎也不是特别的无辜。
事实上,真正无辜的受害者是公众。社会公众没有参与任何照片的制作,却承受了一次道德和观念上的破坏和冲击。
事件对社会的危害
不雅照在网上流传,无疑对青少年和儿童造成了心灵上的侵害,而且他们平日所崇拜的偶像,一夜之间变成了AV女郎,也严重伤害了青少年的感情。对于整个公众社会而言,这种所谓“私密”的照片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更是对社会道德的一个挑战,结果是动摇了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为准绳和道德思想观念。
有人认为,陈冠希与女艺人拍摄不雅照片,属于个人行为,并没有错。就连陈本人在记者会上也理直气壮地宣称,照片是在“很隐私的情况下”拍摄的。似乎这种行为不干涉他人的生活,因而对社会也无害。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拍摄虽然是当事人私自的行为,但是在电脑里保存这种照片就难免有泄露的可能,明知有此风险却仍然去做,就是置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而不顾。
事件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在于冲击和压低社会道德常态的准线。人类社会生活要趋于高尚,除了法律的制约外,还需要社会道德标准的约束。
对于社会道德标准,一般民众是不会特别去研究、学习,大多数的百姓只是从社会所认可的道德常态去了解个人行为的尺度。
陈冠希事件的要害,在于把某些私密的行为变成可能被公示的不雅图片,并导致其散布于社会,从而使原来不属于常态的行为被许多人认为是常态,因此降低了社会道德常态的水平。这是对公众社会的一种危害。(苏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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