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晚,海南三亚,第三届中国(三亚)国际电视广告艺术节颁奖晚会在亚龙湾举行,范冰冰获得“最佳广告代言人奖”。范冰冰发表感言称,自己在代言广告时首先会使用将要代言的产品,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以期不误导消费者。 中新社发 尹海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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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晚,海南三亚,第三届中国(三亚)国际电视广告艺术节颁奖晚会在亚龙湾举行,范冰冰获得“最佳广告代言人奖”。范冰冰发表感言称,自己在代言广告时首先会使用将要代言的产品,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以期不误导消费者。 中新社发 尹海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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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王”范冰冰的陈年旧事照样夺人眼球。昨日,有媒体人博客撰文爆出范冰冰接受某杂志专访时称,演《还珠格格》成名后因提前解约,结果被琼瑶的经纪公司告上法庭,最后其母亲不得已拿出当时的毕生积蓄20万元,为女儿买回自由身。为此,感恩的范冰冰去年拍下一件价值38万的水貂外套,作为对母亲的报答。
解约被告
20万买得自由身
当年《还珠格格》让范冰冰红遍全国,之后她与琼瑶的经纪公司签下了8年合约。爆料人称,当年琼瑶的经纪公司尚未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找范冰冰拍影视广告必须联系到台湾经纪公司才能洽谈。“范冰冰有一个月仅和台湾经纪人的电话费就花去8000元;内地的一家广告商想请范冰冰做形象代言,最后却被台湾经纪人换成了公司的另一位女演员。”
范冰冰和家人考虑后决定向公司提出解约,对方起诉范冰冰单方解约并提出赔偿费100万元。对此,范冰冰工作室的一位负责人昨日表示确有此事。“合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内地的什么工作都要在台湾那边操作,十分不方便。那时冰冰家也没多少钱,好像就20来万,最后双方协调就结束了合作。不过这没影响到她与琼瑶的关系,双方一直有联系,有合适的机会还会合作的。”回报母亲38万元水貂外套谢母恩
100万元对当时的范冰冰是个天文数字。那一年,父母刚刚结束了烟台的生意到北京定居。他们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占掉了家中大半的积蓄,母亲在烟台的十年经营就剩下银行里一张20万元的存单。在冰冰眼里,那是父母晚年生活的基础;但在母亲眼里,那是女儿通往自由的门票。那天晚上,母亲把冰冰叫到房间,拿出了那张存单。母亲说尽管当年冰冰未成年时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合法,但琼瑶毕竟有恩,人生不要有太多积怨,我们就用20万去换个自由身。冰冰抱着母亲的双肩,放声大哭。最终,在法庭的协调下,范冰冰以20万元赔款与经纪公司解除了合约。2007年9月8日,在第五届“芭莎明星慈善夜”上,范冰冰以38万元人民币拍下一件Dior水貂外套,她说这是送给妈妈的中秋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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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要演少女武则天
另据范冰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范冰冰还有更大的动作。“有一部香港电影今年3月就会开机,还有两部电影正在谈,都是七八千万的大制作。”而范冰冰工作室2008年的最大动作则是独立拍摄一部40集的大型电视连续剧《少女武则天》。“我们还在继续完善剧本,冰冰来演武则天,其他的演员暂时还没敲定。”
被问及到时是否又会拿来与刘晓庆的“武则天”一较高下时,这位负责人称被观众拿来对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过我们这个是从年幼的‘武则天’拍到封后这一段,当皇帝的那部分我们不涉及。”
记者|王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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