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台湾媒体报道,艺人小S、阿雅等人2001年时,在别墅办露天派对,台湾八卦杂志《壹周刊》利用附近工地往别墅内拍摄后,将照片刊登、出版。台湾高等法院昨天以妨害秘密罪将《壹周刊》当时的总编辑裴伟(现为社长兼总编辑)判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5万4千元。全案仍可上诉。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派对是在别墅内的户外泳池举行,但并非所有人可任意观看,并不是公开活动,《壹周刊》不能拍照侵犯隐私,拍摄行为已经违法。针对判决,《壹周刊》法务经理叶锡波昨天响应:“当时认为艺人有疑似嗑药情形才进行采访报导,是为了公益目的,将提起上诉。”
针对法官的判决理由,律师余文恭则有不同看法,他强调,派对在露天游泳池举行,附近邻居从高处应该可以看得到活动进行,既然他人可以共见共闻,应该就算是公开活动,媒体加以报导,应该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