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7日上午9时,著名揺滚歌手窦唯在宣武法院出庭受审,他承认自己1年前大闹某报社,并毁坏该报社财物。据悉,检方指控他犯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某报社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要求窦唯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7000余元。
在去年5月被警方羁押后不久,窦唯就被取保候审。今天上午,他自己来到法庭,面对众多摄影记者架起的长枪短炮,显得神情自若。据悉,由于此案是由和窦唯有关的新闻报道所引发,法官在开庭之前曾对窦唯说过有很多记者前来采访,并征求他的意见,窦唯并未反对。
今天检方当庭指控,窦唯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属实。”在公诉人询问窦唯对起诉内容的意见时,窦唯表示认可。“因为他们捏造事实,发虚假报道。我当时想去报社找写文章的记者对质,但没见到他,所以我就砸了报社的设备。”对自己砸报社显示器一事,窦唯作出如此解释。
砸了显示器还没完事,当天下午6时许,窦唯又来到这家报社门前,烧坏了一辆轿车。他在法庭上说:“当时我也不知道是谁的车,只是看到在前挡风玻璃处有个某报社的牌子。我就用农夫山泉瓶子装了一瓶汽油,浇在车的顶部,然后用烟头点着了。”烧完车后,窦唯打电话报警。他说自己报警的目的就是想让警察来,让警察知道这儿起了火,“我想警方可能来调查这个事。”窦唯说。
其实,被烧车辆的车主周某和窦唯并无冲突。商店和加油站员工分别从12张照片中辨认出窦唯,证实在事发前,窦唯去商店买了瓶农夫山泉,后来拿着瓶子到加油站灌满了汽油。而周某则在楼上目睹自己的车辆被烧。周某也是采访娱乐新闻的记者,他认出烧车男子正是窦唯。
某报社代理人认为,该报社刊发的新闻报道并未侵犯窦唯的合法权益,但窦唯在双方沟通的过程中却故意毁坏报社财物,并烧坏车辆,应予以赔偿。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因窦唯案发后自动投案,系自首,检方认为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窦唯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窦唯则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我不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确实是虚假新闻使我失控,我觉得虚假的新闻报道祸国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