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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句偏中性刊发位置淡化 李亚鹏不满新浪做法
2007年07月18日 16:20 来源:法制晚报


    李亚鹏(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袁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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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演员李亚鹏和新浪的官司最终以调解告终,但对于新浪致歉声明的内容,李亚鹏的代理律师表示并不满意,不过不打算再追究。

  李亚鹏的代理律师林律师昨天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说李亚鹏和新浪的官司最终在海淀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新浪也在7月16日晚刊登了致歉声明。

  “但新浪发表的致歉声明与法院调解书载明的内容相比,其中关键语句处理得较为中性,淡化了侵权行为及其后果的严重性。”林律师说。

  “比如调解书要求新浪将致歉声明刊登在新浪娱乐频道头条区,但刊登在当日头条区的内容突然多了起来,致歉声明自然也就被其他内容淡化了。”林律师说,另外在声明的措词上,林律师也认为有些不严肃。

  林律师介绍,新浪实际发表声明中的“新浪娱乐频道未作证实而转载‘李亚鹏夫妇离婚’等不实新闻并制作了该新闻的相关调查,给李亚鹏先生及家人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一句,其中“未作证实”在调解书中原文为“未作任何求证”,“不实新闻”在调解书中的原文为“虚假新闻”,“较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在调解书中的原文为“很大的影响和伤害”。

  此外,林律师认为,“新浪还自行删除和增加了部分文字内容。新浪方面擅自改动法院调解书的既定内容,其做法显然是不严肃的。”

  林律师表示,李亚鹏看了新浪致歉声明的实际内容及刊登位置后,也认为新浪的做法有些欠妥,但李亚鹏的诉讼目的并非制造矛盾,现在新浪既然已经澄清了事实,对于具体的致歉声明本身的问题,李亚鹏本着包容的态度,表示不再计较了。

  “应当说诉讼程序本身到此已经终结,但李亚鹏关于净化娱乐报道环境的愿望还需社会各界继续努力。”林律师说。

  新浪回应

    细节还可以继续探讨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新浪公共部负责人王先生,对于李亚鹏不满致歉声明的说法,王先生表示并不影响事情和平解决的趋势和结果。

  “既然已经调解,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他们说的是细节方面的问题,双方还可以继续探讨,如果他们正式提出的话,我们一定会认真考虑,再对声明内容进行修正。”王先生说。

  相关链接'

    李亚鹏告新浪事件回放

  5月29日 新浪网娱乐频道刊载出题为《李亚鹏王菲协议离婚?只因王菲不愿再产子》的信息,并以“热点调查:传李亚鹏王菲已经协议离婚?”的方式设计制作调查问卷。李亚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7月12日下午 在庭审程序正式开始前,此案的原被告方代理人在海淀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7月16日 新浪在娱乐头条的第六条刊登致歉声明。(记者 寿鹏寰)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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