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张学友本年八月遭菲佣盗窃三张相片及一封私人信,案件经过多日审讯,昨日终于裁定三十岁女被告CatacutanPreslyn-saga罪名成立,重判入狱六个月,学友强调这次是由警方起诉,绝对尊重裁判结果。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学友的前菲佣涉盗取主人私人信件及三张生活照片一案,裁判官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昨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裁决时指出,罗美薇在女被告来港工作前已息影多年,而从被告身上搜出的生活照亦被折皱,故难以相信她视张、罗二人为偶像而收藏其照片,考虑所有证供后裁定她盗窃罪成。
严重违反诚信
裁判官判刑时指艺人私隐在商业市场存在价值,故相信被告有意出售主人私隐图利,考虑被告在案中严重违反诚信,出卖主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故判囚六个月。被告被裁定罪成及判囚后,向法庭申请上诉期间保释,但被法庭拒绝,即时服刑六个月。
尊重法庭判决
被告裁定两项盗窃罪成,控罪指她于本年六月至八月间,盗取属张学友的一封私人信件,另两张与妻子罗美薇的生活照,及属罗的一张证件相。裁判官指,女被告声称在张家装修期间替主人藏好信件之说法令人难以相信,因若真的代主人收藏信件,则不应放在自己的背包内。
另外,学友昨日透过唱片公司人员回应:“我这次出庭只是做证人,不是我告她,是警方告她,我一定尊重法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