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是因为频频遭遇解约困扰,才让“快女”主办方增加考察人品这道关的话,那我就很替周笔畅、尚雯婕、陈楚生们窝火了——难道解约就意味着人品差、道德水平低?
其实,假使抛开对以往解约歌手的“耿耿于怀”因素,主办方出台这样的人品考察环节本应是件好事,而且也绝对值得在纷繁浮躁的演艺圈里发扬光大,能够选出“德艺双馨”的人才来当然是众望所归、皆大欢喜之事。但可惜的是,在发布消息时,主办方还是露了“马脚”——这一规则的出台,与“超女”、“快男”解约事件频发有关,对选手人品的考量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对公司负责,避免签约“后遗症”。
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我完全理解“快女”主办方的良苦用心,毕竟一个新人的走红,背后凝聚的是大量的资金和心血,艺人解约当然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如今要想签约就必须通过人品关,无疑给艺人的道德层面套上了一个 “枷锁”,让其不敢轻易解约,这招“一石二鸟”果然高明。
不过站在艺人的角度来讲,这实则让艺人和公司间的不平等地位继续加重。众所周知,新人通常签下的首个经纪合约几乎都可称得上“霸王约”,条款之苛刻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不仅签约时间长,公司和艺人的分成也体现出了严重的不对等。而且艺人一旦签进公司,一年里足足有大半年时间都在跑场子、忙走穴,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艺人却很少得到正规培训、学习的机会,此前承诺的唱片、戏约也宛若水中月般遥不可及,艺人心态自然可想而知,要不然也不会出现这么多解约纠纷。
因此,不去反思经纪约中的“霸王条款”,反而把解约与人品道德生拉硬扯到一起,此举难免让人觉得有些可笑。即便像刘德华这样被大家公认的“德艺双馨”艺人,不也打过解约官司么?你能指出他人品哪里有问题?况且选手的人品道德如何,又有哪些具体标准来衡量?如若评委们仅仅借着道德评判官的名头,替人遮去某些原本属于管理上的黑洞,那就有违游戏规则,反而把自己逼到了人品关的悬崖了。轩召强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