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阿娇复出访谈”引出一纸禁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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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阿娇复出访谈”引出一纸禁令
2009年04月30日 16:4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对“绯闻明星”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据报道,广电总局发布该项禁令是因为某电视台把“阿娇复出一周年”当作一个事件来炒作。但总局表示,这次发文并没有要封杀这些明星,只是严禁媒体炒作。

  据了解,广电总局对炒作“绯闻明星”一直是持反对态度的,而这次下的“禁播令”其实存在已久,这次只不过是对这个通知再次重申。而之所以重新强调这一项通知,主要原因是近段时间有的电视台对阿娇复出进行了大幅度的采访。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称,虽然阿娇被别人曝光艳照后坚持说自己是无辜,但是与一般被偷拍的明星不一样,这些照片是阿娇自愿拍摄的,作为公众名人,这样的做法对大众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总局必须重申这一项通知。

  广电总局这次重申通知,只是为了禁止媒体对名人丑闻进行炒作,而并没有要封杀这些明星。总局相关负责人称,电视节目对阿娇的日常正常资讯能够进行报道,但是不允许通过节目对丑闻进行炒作。而对于这些“问题明星”参加的各类活动,广电总局不会限制,但会“低调处理”。例如被广电总局认为是“一脱成名”的汤唯,她在香港金像奖的转播过程中出现的镜头会被剪掉。

  娱评

  对炒“垃圾”说不

  陈祥蕉

  广电总局又发文了。《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又是“重申”,又是“严禁”,带着总局一贯的严肃隆重,甚至有点忍无可忍的意味了。对于这次的禁令,许多网友都表示支持。

  在这些支持者中,一大部分是对明星丑闻的厌倦。看看前段时间的娱乐头条就知道了,在艳照门一周年之后,港媒曝出“咸猪手”事件,然后是“八大荡花”事件,然后是“集邮男星”和“集邮女星”。接着是卫诗关楚耀涉毒被捕,韩国艺人也不断惹“麻”烦,星运黯淡。“贾静雯离婚”事件比电视剧还精彩。在这期间, 日韩艺人一个接一个自杀……一向太平的内地娱乐圈,也曝出冯小刚“拉链门”、顾长卫背蒋雯丽“车震”和窦文涛“激吻”高挑女等等猛料。一时间,娱乐圈人人自危,整体形象一落千丈。谈起这些八卦,各行各业、一知半解的圈外人也有了资本:不就是那点破事儿吗?

  面对这些“破事儿”,某些媒体兴奋不已,孜孜不倦地满足大众的知情权。在它们眼中,大众就像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一信息饥渴,收视率、点击率就上来了。问题在于,这种满足太争先恐后、太一厢情愿、太简单重复、太滥竽充数、太自私功利了。这样一来,大家就嗅出了炒作的味道,也嗅出了垃圾的味道。而对于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这就不仅仅是垃圾,而是毒气了。

  在八卦杂志满天飞的香港,你以为人家适应了,见怪不怪了,拿艺人丑闻当精神食粮?可多数市民还是受不了这种恶炒。于是广电总局就出面了。

  这次的禁令得到了主流大众的认可,不过有访谈节目的制作人提出,所谓丑闻、劣迹明星的概念还是要仔细推敲,每个明星的成长经历都很长,起起伏伏,如果一刀切,那么势必很多人都出不了镜。其实,不少名人谈自己的失败经历,也传达出不少正面信息。这种质疑听起来很熟悉,当初广电总局提出“抵制低俗化”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入坠云雾里:怎么就低俗了?低俗化的概念怎么界定?

  据本土电视台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总局发文很少说原因,“只能意会”。但是概念不解释清楚,执行起来就相当困难。一个结果是,电视台怕被追究责任而束手束脚,错过不少好题目;另一个结果是,电视台可以从文件理解出多种含义,这样的话,钻空子就很容易了。

  即使没有准确的概念,有一个解答疑问的途径也好。这一次,让我们感动的不仅是禁令得民心,而是总局有人出来向媒体解释说明。广电总局是一个管理部门,难免被误解,逆反心理由此滋生。但是如果能够及时有效地沟通,监管就能到位,这个意义,远大于屏蔽几个负面明星。

【编辑: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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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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