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难抗争不平等条款
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关系可以是店大欺客,也可以是客大欺店,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店大欺客。经纪公司之强势可以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演出安排、新人旧人竞争等各个方面,这使得演员和明星不得不听老板的,甚至老板让干出格的事时也不得不干,如陪客甚至陪睡。
正因如此,据《朝鲜日报》3月12日报道,一名女演员才会说:“政府(国税厅)称不公平交易合同属非法合同,但问题不在于文件,而是在现实中每天都发生这样的事。希望能知道社会上还有没有因无法交纳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48260元)解约款而过着不情愿的生活的演员。”
要么选择事业停滞和倒退,要么选择就范于老板,对演员和明星来说,很难再有其他选择,当然,以死亡抗争除外。张紫妍选择以死抗争,但活着的女演员中肯定有不少人选择就范。
不靠法律
明星无法抗衡资本
在遗书中,张紫妍指名道姓地提及十多位韩国演艺界、财经界大人物。这些大人物都是谁?
韩国警方目前没有透露。但据韩国网络媒体《我的新闻网》3月17日报道,韩国媒体《时事人》一位姓高的记者在博客上公开了张紫妍遗书中提到的相关涉案人的职业,其中包括电视剧导演和制片、广告商。
据称,韩国某知名报社老板的儿子也进入了“贿赂黑名单”,国会议员也有牵连。《朝鲜日报》3月12日报道的一位韩国演艺界人士的话就是最好的解释:“想一想在问题曝光时谁会受到伤害,就可以得到答案。由于加害者是比她们更有权力的人,受害者受损失的情况反而很多。”
韩国国会将推出艺人保护法案
在这种情况下,靠演员或明星自己与老板抗争显然不现实,这就需要其他强势力量,如司法、工会的介入。
据《朝鲜日报》3月17日报道,韩国国会表示,将推出“张紫妍法案”,以扫清韩国演艺界的潜规则。而韩国广播电影公演艺术人工会方面则表示,今后将加强保障艺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在演员签约上将推出范本,以避免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出现“奴役合同”。文/林定忠 编译/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