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为"艳照门"作证完毕 确认四位相中人身份(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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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冠希为"艳照门"作证完毕 确认四位相中人身份(2)
2009年02月24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23日首次在温哥华出庭作证,一名温哥华男子在法院门口打出大幅海报,自称是陈冠希的“粉丝”。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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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打扮一直目无表情

  陈冠希的取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上午10时20分正式开庭,全程以英文进行。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目无表情。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时重开,至3时半左右结束。

  取证会由卑诗省法官阿黛尔(Elaine 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并排坐在主审法官席上。但整个过程是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上午,由检控官、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律师谢家树向陈冠希首先提问。谢家树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下午,则由该案的辩方律师Kelvin Lai向陈冠希发问。

  控辩双方主要是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陈冠希拒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庭上表示。

  “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

  卑诗省法官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

  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幸好,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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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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