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何静被指买奔驰车后不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昨天上午,何静代理人来到法庭时,见到记者后大惊失色并离开法庭,并在接到法官追问电话时称“不想有记者在现场”。上午9点,朝阳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上午8点40分,一位30岁左右、穿浅色夹克的男子走进朝阳法院第36法庭,对法官称自己是何静的代理人。他刚坐到被告席上,便看到法庭上的一部摄像机,他问一名记者:“你们是记者吗?”得到记者的肯定回答后,该男子站起身,支吾着问:“是谁让你们来的?”记者回答说,“这是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公民都可以来旁听的。”“哦,哦。”该男子转身走出法庭,直到开庭再也没回来。
开庭前,法官打电话询问何静这位代理人为何不到庭。他在电话中说,“因为有记者在现场,我不想出庭”,随后挂断电话。随后,法官在法庭上宣布,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将缺席审理。“现在,法庭开始缺席审理此案。”审理中,原告和平里交通银行代理人说,2003年9月,为分期付款买一辆奔驰S600汽车,双方约定银行提供185.4万元借款,何静从当年9月至今年9月分60个月还清。从去年8月开始,何静不再按时还款。该行多次催促未果,便起诉到法院希望她偿还借款带利息共52万余元。
昨天下午,记者按照起诉书中的电话致电何静方面。一位自称郝先生的男子说,他是何静的经纪人,但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当记者提及今年6月何静对此事的态度时,郝先生再三强调“她说的都是真的。”今年6月,何静被和平里交通银行起诉后,曾就此事原委回应媒体。何静说,购买奔驰时自己和前夫还未分手,当初前夫要求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时,她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没想到随后前夫又将车转让给别人。她表示“我一天都没开过那辆车”。她还说,她不是真正的车主,被起诉拖欠贷款真是“代人受过”。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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