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是个“故事迷”。她听了一个好故事,会久久放不下。她有几篇小说都写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以后又迭经修改,她在回忆时写道:“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惘然记》,1983年6月)这里说的“爱”,明明是对“故事”本身的“爱”,到有些人的嘴里,却成男女之“爱”了。
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婚恋带给她很大的伤害,遇人不淑,悔之莫如,引《色,戒》以自喻,或可聊备一说。然而,这样去想,多少有些穿凿附会。张爱玲就回答过一位论者的此类“附会”之谈:“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是在探讨人心中‘价值感'的问题。(所以女主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尤其对“索隐派”的做法,她很不以为然,公开否认过《色,戒》的故事和人物有原型依据。
客观上说,后期张爱玲创作题材相对贫乏,对听来的这个故事的“爱”,这样一个初始的创作冲动,她竟然一坚持就是三十多年。
选择这个题材,等于选择了一项挑战,无论是写正面人物抑或反面人物,她都不能容许自己搞“类型化”。按她一贯的笔墨,写什么题材和人物可以是“权”,而惟有细探人物的内心深处写其曲折,则是她的“经”。
然而,毕竟,她以前没有写过汉奸这种反面人物,不仅没有经验,而且还可能因为历史的某种关联遭到责难,这需要有一种勇气来对待。《色,戒》发表后,有位“域外人”先生,写了一篇题为《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的文章,言语之间,透出指责张爱玲歌颂汉奸的意思,张爱玲立即撰文奋力驳斥,除了指点许多为“域外人”所没看懂的地方,也特别声辩:“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张爱玲此时身居海外,是否“歌颂汉奸”的问题,大概还对她形不成什么直接压力。最牵动她的创作思维的,实际上,就是这个如何写反面人物的问题———这是写实文学创作绕不过去的一大问题。她久久放不下这个题材的原因,或许就有一个“野心”,要对这个难题发力做一次冲击。
不能说《色,戒》中的反面人物形象刻画已然很成功,但很显然,张爱玲在免除“类型化”方面做出了努力。不过,纵使如此,她的基本原则还在,没有忠奸莫辨,倒是如若一味将易先生弄成“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彼此彼此,就难与“歌颂汉奸”脱尽干系了。
无论如何,张爱玲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谈论自己隐私的作家,当初因为与胡兰成的关系而蒙受谴责时,她就公然表示过除了对自己的家长,没有必要向公众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她晚年费尽心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小团圆》,因为涉及自己家庭身世,最终毁弃。现在满世界都在争说《色,戒》,包括李安在内一大批“索隐派”,非要说《色,戒》写的就是张爱玲自己,甚至还要谈论什么“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之类,是她自剖和反省三十年的结果,这不是厚诬张爱玲吗。张爱玲根本就没有授权拍摄《色,戒》,更不会同意如此诠释《色,戒》,张爱玲于地下,他们如何面对?
□金宏达(北京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