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红楼梦》总导演胡玫不满红楼选秀结果,有可能拒绝把不适合角色的人强加给她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3日,北京电视台就此事发表声明,表示新版《红楼梦》必须认可红楼选秀的结果,使用选秀中的优秀选手做剧中主要演员,任何扰乱、破坏新版《红楼梦》筹备拍摄进程的举动,都不明智。
作为投资方,此番声明可谓疾言厉色。有如此充足的底气不是毫无来由的:一者他们是投资方,是剧组和导演背后的老板,我出资,你就要按我说的干;二者在选秀之前,已与拥有拍摄权的两家电影公司签约,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可以对违约者追究法律责任;三是红楼选秀大张旗鼓已近尾声,主办方俨然可以自居为成千上万参与选秀者的利益代言人。
不过,即便有再多的道理作如此要求,笔者还是认为,应该力挺“新版红楼”的总导演胡玫,以及所有按照艺术标准和原则来对待“红楼”的艺术家们。原因有三:
第一、87版的《红楼梦》被公认为是难以超越的经典作品,但我并不以为《红楼梦》不可拍,因为不同年代的人会对同一经典有不同的解读视角和解读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解读经典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是商业原则还是艺术原则?投资方决定重拍《红楼梦》以来,一味尊崇商业标准的理念暴露无遗,不是把功夫下在剧本创作、演员培训等上面,而是炒作先行,绞尽脑汁去赚取大众眼球,并越俎代庖地要将炒作出来的人选强加于总导演。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艺术创作的内在规律,暴露出财大气粗的“大款心态”。
第二、《红楼梦》是中华文学宝库中的经典之作,甚至可以视之为“经典中的经典”,不容亵渎。近年来,戏说、歪读甚至颠覆经典之风不断蔓延,值得警惕的是,此风已触及到中华文明宝库中的最经典、最核心的优秀作品部分,不仅对现代大众阅读经典造成混乱,而且也对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产生了消解、扭曲和颠覆。笔者并不反对大众文化的娱乐价值和商业价值追求,但坚决反对对传统文化的经典部分进行随心所欲、混淆视听的娱乐化解读。“红楼选秀”的大肆炒作已透露出投资方的这样一种倾向,不能不令人警惕。
第三、金钱凌驾于艺术的现象由来已久,尤其当财富披上法律保护外衣的时候,艺术更是退避三舍。这似乎已成为商业社会的通行规则,但这并不表明这一切就是合理的。财富要守财富的规矩,要行之有道,不能因为财大气粗,就颐指气使,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胡玫导演说“选秀是选秀,拍剧是拍剧。我的原则是你选你的,我拍我的。”我看这才是投资方与拍摄方应守的本分。否则,用不适合角色的人硬演“宝黛晴袭”,不仅是对艺术家们的强迫,也是对广大观众的不尊重。
笔者曾撰文指出,胡玫总导演“我拒绝这样的结果”所体现的艺术操守弥足珍贵,但在投资方商业炒作和商业标准的重压下,她却未必能够抗御到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要么走人,要么妥协。不过,即便如此,笔者仍然愿意为她的坚守和抗争喝一声彩,并呼吁社会舆论给她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卢荻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