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被禁演35年《窗外》有望首次台湾放映
2008年05月29日 15: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9日电 《窗外》导演宋存寿过世后,台湾电影资料馆筹办宋存寿电影回顾展,意外传出“窗外”台湾版权已于半年前由林青霞买下。林青霞昨天承认购下自己的处女作,她说:“如果琼瑶同意,要用就用,我没问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窗外》到底有没有机会首次在台湾的戏院放映似已露出曙光。琼瑶本人不愿回应,平鑫涛表示 :“如果是非营利性质的放映,为纪念宋存寿,原则上我们会同意。否则再议”。电资馆表示,如申请到补助,宋存寿电影回顾展将会采非营利方式进行。
《窗外》是宋存寿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的处女作,这部改编自琼瑶1963年同名小说的师生恋题材电影,1973年拍摄完成后就遭到琼瑶以版权问题制止影片在台发行,也成了宋存寿生前的遗憾,林青霞曾居间尽过力,在多年前代向琼瑶游说,可惜琼瑶坚持依旧。
林青霞昨私下透露:“琼瑶是对事不对人,她对宋导演没有意见,还一度想找宋导演拍电视剧。”
去年9月,林青霞返台探视宋存寿,《窗外》台湾版权旧事重提,导演之一的郁正春希望把版权卖给琼瑶。林青霞说,她想了一下,虽然时隔35年,人事已有变迁,但琼瑶有其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不想再去勉强琼瑶,因而决定自己买下。
林青霞不愿透露《窗外》台湾版权多少。仅说:“意思意思而已!”如今宋存寿电影纪念展要安排放映这部片,她乐观其成。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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