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演员秦岚为参加《南京!南京!》的拍摄,被迫从正在拍摄的新剧《伤城之恋》剧组中途离开,向《伤城之恋》剧组支付数十万赔偿金。《南京!南京!》导演陆川对秦岚的行为大为感动,并称其“零片酬”出演。秦岚则表示,遵守合约、敬重职业道德是作为演员必须遵守的准则。
据悉,今年7月《南京!南京!》剧组在选择演员时,已将目标锁定秦岚,并确定了档期。随后不久,蒋家骏导演又邀请秦岚出演电视剧《伤城之恋》的女一号。经纪公司在确认两部戏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替秦岚接下。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伤城之恋》拍到一半时,电影《南京!南京!》提早开机,且导演陆川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剧本作了些调整,需要秦岚在剧组多呆几天。作为女一号,秦岚的中途离开,导致了《伤城之恋》剧组停工。秦岚和经纪公司商量后,决定赔偿《伤城之恋》剧组的损失。为此,秦岚本人花了几十万。 记者胡晓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