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李保田起诉《钦差大臣》制作方“注水”赔偿一案有了终审结果。
北京市二中院驳回了朝阳法院的一审结果,判决李保田确有违约行为,同时时代春天公司也应向李保田支付超出合约规定集数的电视剧片酬,双方“各打50大板”,向对方赔偿30万。对于此判罚,时代春天表示满意,而李保田好友窦海军则称,李保田对此结果很不理解。
终审双方“各打50大板”
在北京市二中院的终审中,驳回了朝阳法院的一审结果,判决一审结果时代春天赔偿李保田190万无效。
此外,李保田由于没有履行合约中艺术总监所负责的后期制作以及配音工作,构成违约,需要在10天之内向时代春天支付30万的赔偿,而时代春天所拍摄的《钦差大臣》确实也超出了合约中规定的30集,共33集,所以时代春天应该按照合约中一集10万的片酬,在10天之内付给李保田30万。同时,法院也分别驳回了李保田和时代春天的其他上诉、反诉要求。
李保田对于没参与后期制作的解释是,时代春天不让他参加后期制作,二中院认为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说明,所以判定其行为构成违约。据负责此案的赵律师介绍,之所以一审判定的结果有误,是因为法院对于他们提出的李保田违约在先的证据没有充分重视。
李保田方:对此结果很不理解
就一审胜诉的结果突然被二审翻盘,记者采访了李保田的好友窦海军,他表示前天律师转告李保田二审判决后,李保田本人对此结果很不理解。“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前提下,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差别这么大,我们确实不能理解,我们怀疑对方在这中间使了一些手段。起诉至今,我们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对方是恶意注水。是否继续申诉,李保田目前正和律师商量,情况允许的话,我们会召开发布会对公众说明真相。无论结果如何,李保田对今后电视剧不顾艺术质量,不按合同而”注水“的事情,都将继续抗争下去。”窦先生最后称,目前他正在和律师商讨此案的具体细节,“如果我们的申诉和抗诉都不成功,我们准备公布这一事件的详细过程,讨回公道。”截至记者发稿时,李保田家中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数据回放
3集
2006年7月1日,因认为电视剧《钦差大臣》在后期制作时“注水”,将原来的30集扩到33集,主演李保田将拍摄方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万
2006年8月28日,片方向李保田提起了反诉,要求李保田赔偿剧组损失200万元。反诉原因集中在两点:一、李保田违约在先,他该履行的职责譬如后期配音等没有履行;二、李保田无端指责该戏‘注水’,《钦差大臣》卖不出去。
190万
2006年9月22日,朝阳法院一审支持李保田的起诉,认定时代春天公司违约。按双方约定,该剧如有超出部分应征得李保田的同意。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片方将按每集30万元支付酬金。
应向李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总计190万元。
30万
2007年6月14日,片方召开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终审判决,李保田由于没有履行合约中艺术总监所负责的后期制作以及配音工作,构成违约,需要向时代春天支付30万的赔偿,而《钦差大臣》确实也超出了3集,所以时代春天应该按照合约中一集10万的片酬,付给李保田30万。(刘玮 勾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