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长达10个月的漫长取证后,霍氏后人状告电影《霍元甲》名誉侵权的官司将于明天在京开庭审理。昨天上午,霍氏后人代表霍自正以及代理律师杨仲凯在津举行媒体通气会,宣布霍家正式放弃经济赔偿要求,只要电影出品方正式道歉便可了结。因为他们认为这起侵权官司虽然还没有宣判,但其已经取得了积极的作用以及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今年元月李连杰电影《霍元甲》上映后,片中“霍家被灭门”的情节引起霍氏后人极度不满,认为影片违背史实损害霍元甲形象,于是委托律师状告李连杰及片方,要求影片停映及制片方赔礼道歉。昨天,代理律师杨仲凯表示:“经过再三考虑,霍家正式放弃了经济赔偿要求。因为作为一起侵权案,最好的挽救措施就是让侵权者为自己的行为道歉,而并非是经济上的赔偿。而且通过今年年初我们的诉讼,我们已经欣喜地看到了影视界对于此事的高度关注。”
杨律师说,国家广电总局在今年4月3日颁布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强调了“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故事应删剪修改”。而日前,新版电视剧《霍元甲》开机时,制片方与主演亲赴霍元甲故居参拜,与霍氏后人沟通,“这些事例都表明我们达到了本次诉讼的真实目的———尊重历史、尊重名人、推动法制进步。”
霍氏后人代表霍自正昨天也现身通气会,他表示:“我认为这起官司纠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我向律师再次表明自己不要求经济赔偿,因为我并没有受到经济方面的损失,不能用先人的名誉为自己某私利。只要对方承认错误,挽回影片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可以了。”霍自正还透露,新版电视剧《霍元甲》的出品方几次要求他挂名参与作品创作,但他没有答应。“我认为自己不懂艺术,帮不了什么忙。只要他们的剧本没有涉及到大是大非的问题,不是恶意曲解霍元甲的形象我便完全接受。”
对于即将开庭审理的侵权案,霍自正表示:“判决结果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已经通过维权达到了诉讼的目的。此外,代理律师已经准备好了大量的证据送交法庭,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昨天记者致电《霍元甲》片方,宣传负责人张小姐表示,制片方对于官司的进程并不清楚,也不知道霍家人放弃经济赔偿、只需正式道歉的要求。“这些我们已经交给律师处理,不会作什么回应。”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邱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