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今日,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的争女官司首次宣判,最终法院裁定“梧桐妹”的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虽然双方都曾极力反对实行共同监护,但贾静雯与孙志浩对这次判决都还没有回应,争女戏码,会不会就此落幕,恐怕还有变数。回顾这场至今已持续16个月的争女官司,不得不让人再次感叹:女星们为挤进豪门未婚先孕,终是“少奶”梦一场。
首次承认婚姻生变 称孙志浩已带走女儿
贾静雯与孙志浩结婚4年,平均每半年就传一次婚变,一开始她还会激动否认,或拿出全家旅游照证明传言无稽,不过此后几个月,她虽频频亮相,言谈却绝不主动提到孙志浩,夫妻关系实已降到冰点。
2009年4月,贾静雯对孙志浩喊话:“我已经4个月看不到女儿,请你(孙)带小孩回来,我们是分是合都要面对面才能谈清楚,请不要剥夺我做妈妈的权利。”
贾静雯介绍说,4个月前她与孙志浩发生争执,对方当场从她手中抱走女儿,出门后就没再回来。这当中,她只与女儿通过两次视频与两次电话,孙志浩一次说人在加拿大,一次又说在美国,她泣不成声:“我要知道我女儿在哪里,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我一直在等待,写信给他(孙)、传短信给他,都没有回音。”
随后,贾静雯召开记者会,声泪俱下坦承与孙志浩婚姻失和,她希望透过媒体孙志浩可以赶快出面以便跟他谈清楚。贾静雯当场还含泪宣读一封写给女儿的信。贾静雯在信中写道:“你会捧着妈妈的脸一直亲、一直亲,然后说妈妈我好爱你,我要跟你结婚;宝贝,你的善良、你的可爱、你的点点滴滴,都深深地在妈妈的脑海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妈妈健康面对未来的动力,妈妈真的好爱你、真的好想你,我要你快点回到我身边。”
公开承认已诉请离婚 争女官司进入“拉锯战”
在经历了半年的“贾静雯豪门梦碎”传闻后,2009年12月,贾静雯干爹吴敦证实“贾孙”两人婚姻关系已经结束,贾静雯在美国诉请离婚,吴敦表示,“有的人离婚之后,是夫妻还是可以做朋友,像他们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离婚了,连朋友都没办法做。”同时,吴敦透露贾静雯还将继续留在美国争取梧桐妹的监护权。
2010年3月,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官司,从美国打回台湾。据孙家律师透露,美国法院已下了裁定令,禁止双方当事人、家人、律师发言,不但不准交代小孩行踪,甚至不能被媒体拍到,否则对诉讼会有极不利影响
2010年6月,台北地方法院开始正式审理贾静雯的离婚官司。孙志浩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将其剩余财产的一半即四千六百万元新台币给他。随后,贾静雯发声明称自己并未欠债。孙志浩称贾静雯混淆视听,双方离婚官司再度甚嚣尘上。
2010年7月,贾静雯与孙志浩的离婚官司在法庭开庭审理,最后审理结果为两人确定签字离婚,而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则悬而未决。
2010年8月31日,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风波第一次宣判,判定双方共同监护,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可以照顾女儿,但是无法认定,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不过,孙志浩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孙志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不过,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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