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
7月28日,倪萍广告代言费纠纷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广告中介向先生自称为倪萍代言丁桂儿脐贴的广告做了“中间人”,而倪萍一直未付清介绍费,向先生将倪萍诉至法院,索要11万元“中介费”。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倪萍以及其律师,两人均表示:“特别简单的一件事给弄复杂了。”
向先生在诉状中称,2006年 他作为广告中介人促成了倪萍与丁桂儿脐贴品牌3年的代言合同,当时双方约定的中介费为15万元,但是倪萍只在2006年支付了4万元,其余11万元一直没有支付。
对于这件事,倪萍昨日告诉记者可以去问自己的律师,并追加了一句:“特别简单的一件事给弄复杂了。”记者随后致电倪萍律师陈旭,陈旭称:“15万元的约定纯属子虚乌有,双方约定的所有费用就是4万元。其实倪萍前后给了向先生共6万元,剩下那2万是倪萍个人给他的,作为一个明星她能这么做已经很中肯了。”(华商报 实习记者 贺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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