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刘翔"状告央视追踪:已经接受制作人道歉
2008年12月12日 09:40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昨日上午,央视《新闻30分》栏目组就误报“长春刘翔”10万元代言“山寨明星广告”事件与刘畅本人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承认报道存在失误,向刘畅本人诚挚致歉。刘畅对此表示接受。
“他们(央视《新闻30分》)制片人给我打电话了,承认报道存在失误,并且给我道歉了,很诚恳。”刘畅将央视道歉的消息第一时间通知记者时,他显得如释重负。刘畅说,这几天一直生活在“争议”之中。
与此同时,刘畅本人也表示,既然媒体已澄清事实,央视也就误报事件承认错误,他就不打算起诉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大家能通过媒体报道真正了解我没有签约代言就可以了,至于其它的我也不打算追究了。”刘畅说。
对此,记者致电央视《新闻30分》栏目时,相关负责人没有正面说明情况,只表示知道此事,并且已经与刘畅本人沟通解决。“昨天(10日)没有找到报道的记者,今天联系确认后,我们一直在与刘畅联系,我们会和他沟通好。”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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