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于芬(左)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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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于芬(左)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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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电(记者 高凯)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今天下午在此间首度正面回应“奖金门”事件,在专门针对此事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心主任李桦公开了于芬应得奖金的数额及领取情况。
自今年年初开始,现任清华跳水队教练于芬就“奖金”问题对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和游泳中心提出众多质疑,今天,游泳中心第一次针对此事召开新闻通气会,并在会上首度公开了奖金明细。
针对于芬此前提出的“被侵吞了百万奖金”的说法,游泳中心首先公布了《教练员奖金发放原则》,对于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输送教练员可以享受到的奖金只有发放给运动员的“国家奖励”,并不包括全运会、全国比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社会奖励。在发放给教练员的奖金中,现任队伍总教练或教练组组长提取奖金的百分之十;其余百分之九十由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助理教练以及原输送单位教练,按不同比例分配。而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往前追溯四年进行计算。
李桦介绍说:“按照分配标准,于芬从一九九八年到二00七年所涉及到的九名运动员在十个比赛中总共为她获得国家奖励二十六万一千三百二十五元五角。远未达到她对外宣称的百万元之多。”
李桦表示,尽管于芬培训过的队员在一些比赛中获得了一定的国家奖励,但这些队员参加比赛时都有其国家队主管教练和助理教练,并且大部分运动员获得成绩的时间已经距离其在于芬指导下训练的时间较远,因此于芬享受到的都是省市队输送教练的待遇,按照四年的比例进行划分,还要提取给总教练和助理教练,其最终分享到的比例当然比较少;在加上过去大多数比赛的奖励标准比较低,因此于芬是不可能得到像她自己所说“数百万之巨”的国家奖励。
李桦还进一步公开了于芬应得奖金的领取情况:“这些奖励分四种情况。第一,二00七年墨尔本世锦赛奖金两万五千三百四十三元,中心今年五月通知于芬领取,但于芬却没来领;第二,二00二年釜山亚运会奖金两万一千四百六十九元五角,于芬本人已经领取;第三,二000年悉尼奥运会奖金十八万零三百零五元,已由清华大学跳水队工作人员代为领取了活期存折;第四、剩下的三万四千二百零八元,分别由其他四人代为领取了现金。”
对此,当事人于芬在此后表示,游泳中心今天公布的奖金明细存在疑点,“游泳中心曾说组织人员就我举报信中提及的七名运动员十八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可今天公布的奖金明细却并非十八笔之多。”此外于芬还认为游泳中心二十六万一千三百二十五元五角的奖金总数也有误,因为“单单二000年悉尼奥运会决不可能只有游泳中心所说的那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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